以案说法|警钟!十堰某医院收费员3年侵占226万余元,退休9天被查出!
沉迷网上投资理财欠下巨额债务为弥补亏空,十堰某医院收费员吴某利用医院财务管理漏洞,借职务之便私自将患者的住院押金截留用于还债和消费,3年里套走押金200余万元,最终在单位内审时露馅退休仅9天就被警方抓获,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单位内审时查出猫腻, 她退休9天被抓
今年6月9日,我市警方接到城区一单位财务人员报警。报警人称,单位在对财务票据进行内审时,发现押金科目的财务数据存在异常,经过对8名收费人员和7名财务人员全面排查比对,确定刚退休的收费员吴某存在重大嫌疑。
后经警方核实,今年3月31日至5月25日期间,吴某共收取押金122笔,金额共计25.9万余元,而吴某仅向单位财务科上交入账36笔6万余元,私吞86笔押金合计19万余元。
案发次日,退休仅9天的吴某被警方抓捕归案。面对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流水等铁的证据,嫌疑人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年侵占200多万,她被提起公诉
10月17日,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对十堰某医院收费员吴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提起公诉,在张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我不应该挪用单位的钱,非常后悔,希望法律上对我宽大处理,我会积极改造,从此以后再也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被告人吴某说。
据法庭调查: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期间,吴某利用其身为医院收费员的职务之便,通过藏匿、销毁住院预缴医药费(押金)单据,用个人微信收款码替换医院收款码等方式,将病人所缴纳的住院押金、门诊费用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偿还债务、日常开销。
吴某共收取患者预交金(押金)1747笔,金额359.02万元。其实际向医院财务科上交入账702笔,金额132.31万元。未上交1045笔,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金额高达226.7105万元。吴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量刑5年。张湾区人民法院将择期依法宣判。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该享受退休生活却因一时贪念踏入铁窗,面对金钱诱惑,劳动者要恪守职业底线,切勿以身试法,利用职务之便伸“黑手”,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防范和杜绝“小岗位”滋生腐败乃至犯罪。